作者: 时间:2020-11-03 点击数:
全校学生:
2020.10.1-10.30到账了一批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(详细见附件),请附件中同学,携带上本人学生证、贷款用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、以及本人开户的建设银行卡,于2020.11.517:00前到计划财务处缴费窗口核对认领,逾期无人认领的,视为无人认领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计划财务处
2020.11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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